“我很快注意到股票和商品期货涨跃的周期性再现。这使我得出结论:自然法则是市场运动的基础。因此,我决定花10年的时间研究应用于市场的自然法则,并将我的精力投入到使投机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职业中去。在对已知的科学经过彻底的研究和调查后.我发现波动法则(Law of Vibration)可以让我准确测定在给定时间内股票或商品期货价格涨跌所能到达的准确位置。”
“为了检验我的想法的有效件.几年里我不仅正常上班,而且还花了9个月的时间在组约的阿斯特图书馆和伦敦的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 of London)里没日没夜地工作,研究早至1920年的股票交易记录。我还研究了杰伊·古尔德[JaY GouId)、丹尼尔·朱(Daniel Drew)、康门多尔·范德比尔特(Commodore Vanderbilt),以及从那时起至今华尔街所有其他大炒家的操作方法。我已经研究了E·H·哈里曼(E.H.Harriman)的风险控制法以前及以后的联合太平洋公同(Union Pacific)的行情,我可以说在华尔街历史上的所有操作方法中,哈里曼先生的最有代表性。数据表明,无论是否是无意识的,哈里曼先生严格按自然法则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