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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7上海期货市场资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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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2:1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期货日报:探讨业务合作新模式促进金融市场共发展—— “期货大讲堂走进金融机构”系列活动综述

上期所和北京期货商会日前在京联合主办“期货大讲堂走进金融机构”系列活动。北京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北京地区67家中外资银行和35家保险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北京地区期货公司高管分别与银行业、保险业人士就期货公司与银行、保险业的合作模式,未来期货市场发展前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加强期货业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互动交流,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是主办方举办此次活动的初衷。正如北京证监局副局长孙才仁所说,当前我国期货市场正处在重要的发展与转折时期,《条例》的颁布为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条例》删除了有关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等禁止性条款,为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期货市场预留了空间,虽然其他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明确规定还未出台,但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期货行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合作共赢机会,银行与保险行业也将从中获得新的市场发展空间。


银行呆坏账难题或能通过期市解决


银行业人士在会上表示,上期所开发的全电子化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为商业银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打下了基础。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有助于管理风险,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国内各商业银行对该项业务抱有很大希望。目前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已成为继银期转账业务之后,商业银行与期货业合作的又一方式。


格林期货总经理赵广钰和经易期货副总经理曹胜提出的利用期市规避银行贷款风险的建议,引起了银行业人士的关注。赵广钰在介绍国外商业银行利用期市保护其发放贷款的经验时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让借款企业通过期市对其生产经营中的商品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减少借款企业由于商品价格波动而造成无法还贷的局面,从而降低银行呆坏账出现的可能,银行和借款企业由此可实现双赢。在具体操作方面,商业银行一定要对借款企业的期货交易情况进行严密控制,防止借款企业频繁买卖、超出套保额度等投机行为的出现。


银行业人士认为,国外商业银行通过期市规避借款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的方式及其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国内今后类似业务的开展很有借鉴意义。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同时也希望期货市场能够推出更多的期货品种,为今后商业银行与相关企业通过期市规避贷款风险提供便利。


在农产品价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已有商业银行为投资者设计了挂钩农产品价格的理财产品。银行业人士认为,类似产品可以丰富目前商业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的种类,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会上,银行业与期货业人士就此类理财产品如何进行套保进行了探讨。


保险业:关注期货市场分散投资渠道


与银行业不同,保险业人士普遍对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充满兴趣。据北京保险业协会培训部主任高增江介绍,目前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于两块:一是承保利润,二是投资利润。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必然在价格上有所让利,导致成本增高,承保利润下滑,今后保险公司的利润很大部分将来自于投资收益。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已有部分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由于保险资金对于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保险公司更希望能利用股指期货对冲证券投资风险。


一位保险业人士表示,目前银行股占保险资金持仓的比例很高,同时银行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权重也较大,这将有利于保险机构通过股指期货市场规避股价变化的风险。该人士还表示,虽然目前存款和债券仍是保险机构的主要投资渠道,但从未来发展来看,国外保险业一直倡导的投资多元化局面将会出现。而商品期货与证券市场的相关性较低,如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能够适当投资商品期货市场,对保险资金分散资本市场投资风险也很有好处。


对此,孙才仁着重强调了期货市场的风险。他说,从事期货交易必须特别注意风险防范,银行业和保险业在与期货业开展合作,乃至今后有可能参与期货交易的过程中,必须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和“防火墙”制度,严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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