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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两融业务非打压股市 是误解误读 2015年04月18日 17:35 中国证监会网站 0 F- }: ^ G; B* d&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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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邓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针对日前证监会通报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并提出的七项要求,邓舸表示通报是对现有规定的重申和提醒,旨在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没有新的政策要求,市场不宜过度解读。
3 L/ p' R: m& |1 A: g9 \$ i6 |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回答了相关问题,以下是这次采访的主要内容:3 l2 b* ]6 m1 t( K8 t
问:近日,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上交所[微博]、深交所[微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是否是鼓励卖空,打压股市?
2 v+ C/ B# ?' }+ O4 T; v 答:这是误解误读。融券交易是境外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成熟的交易机制,它具有减缓市场波动、发现市场价格、对冲市场风险等作用。我会2006年制定并于2011年修订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就规范和发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了要求。近年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而融券业务发展缓慢。2014年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健全市场稳定机制,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丰富市场风险管理工具。4月17日,证券业协会等四家自律组织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的举措,目的是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平衡发展,健全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不是所谓的鼓励卖空,更非打压股市,请正确理解,不要误判误信。, ?0 E" h( b* `9 W$ D
问:近日,证监会通报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并提出七项要求,是否要限制融资业务发展?
7 q- t6 F; U, v& s0 I6 P0 `7 K 答:4月16日,我会通报了近期检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这是我会开展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后,按照程序进行的例行常规工作。《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已有明确规定。通报所提出的七项要求,是对现有规定的重申和提醒,旨在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没有新的政策要求,市场不宜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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